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国(境)外捐赠宗教书刊、音像制品审批(初审)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1-04-29 10:45:09 点击:
项目名称: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国(境)外捐赠宗教书刊、音像制品审批(初审)
审批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171项。
申报条件:
1、经省有关宗教社会团体同意;
2、捐赠宗教书刊、音像制品是根据与我境内有关组织进行宗教文化学术交流的项目或协议的需要;
3、捐赠宗教书刊、音像制品没有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
材料目录:
1、捐赠宗教书刊、音像制品的目录、样品及数量说明;
2、外方捐赠书面文件;
3、省有关宗教团体的同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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