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宗教局方局长在濉溪县佛教第一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作者: 方立君 来源: 濉溪县佛教协会 发表于:2011-04-13 12:15:5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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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局长在濉溪县佛教第一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濉溪县宗教局局长方立君
 
各位领导、各位法师大德、各位代表,
在今天这个春暖花开、和风化雨的季节,濉溪县佛教第一次代表大会在这里隆重召开。来自全县各地50名佛教界代表会聚一堂,共同商讨濉溪县佛教健康发展大计。我代表濉溪县宗教局,并以个人名誉对濉溪县佛教协会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向全体与会代表,并通过你们向全县佛教徒致以诚挚问候!
佛教作为我县主要宗教之一,有着悠久的历史、优良的传统和丰富的传统文化资源,始终有着广泛而重要的影响。在新的时代和新的形势下,我县佛教能否适应社会发展,跟上时代步伐,发挥积极作用,对促进自身的健康发展,对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对促进我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都具有及其重要的意义。因此,濉溪县佛教协会的成立恰逢其时,肩负着兴利除弊、继往开来的历史重任。希望与会代表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思考我县佛教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明确努力方向和主要任务,研究切实可行的举措。借此机会提几点建议,供与会代表和濉溪县第一届佛教协会理事会参考。
第一,要更加重视提高素质。四众弟子的基本素质,是决定我县佛教兴衰的重要因素。经过几年来的努力,我县佛教教职人员各方面的素质有了明显提升,但与佛教自身发展的要求和社会对佛教的期待仍然有差距,已经成为我县佛教迈上新台阶的最主要的制约因素。第一届濉溪县佛教协会领导班子对此要高度重视,把强化素质、提高佛教整体水平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切实抓起来。在政治素质方面,要高举爱国爱教旗帜,教育引导四众弟子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服从国家整体利益和民族最高利益,坚决同一切利用宗教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危害人民利益的行径作斗争。爱国就要遵纪守法,做一个好公民;爱教就要守持戒律,做一个好教徒。在宗教基本素质方面,作为佛教教职人员,要掌握佛教的基本教理教义,信仰纯正,道风优良,勤修戒定慧,息灭贪瞋痴。继续开展讲经交流活动,养成研读经典、讲经说法的风气。引导和教化广大信众,讲求正知正见,奉持正信正行,反对迷信和盲信。在文化素质方面,要鼓励佛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努力学习时事政治、法律法规、人文社会、历史文化等方面的知识,增长见识,开阔眼界,提高知识水平和人文素养,建设学习型佛教。基本素质的提高、整体水平的提升,非一日之功,需要长期的积累和涵养,要制定中长期规划,按计划、分步骤、有重点地实施,真正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第二,要更加重视培养人才。佛教大计,人才为本。佛教人才是续佛慧命、荷担如来家业的中坚力量,广大信众期盼法门龙象辈出。要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群众中有威信、关键时起作用的要求,重视培养人才,善于汇聚人才,大胆使用人才,造就一支寺院管理、讲经弘法、潜修笃行、学术研究、对外交流、佛教教育、文化艺术等多元均衡的佛教人才队伍。县佛协今后要把工作重点放到人才培养上来。要整合我县佛教教育力量,借助社会教育资源,提高佛教教育质量,继承创新,博采众长,形成既传承佛教历史传统、又借鉴现代科学方法的佛教教育体系。佛教教育,关乎传灯续焰、继往开来,可谓寺寺相关、人人有责,希望佛教界都来关心这件大事,共襄盛举。
第三,要更加重视端正道风。这些年来,社会上出现的享乐主义、金钱至上等不良风气,对佛教界产生了一定冲击和影响,道风问题随之而来,并有扩大之势。道风问题不仅关乎佛教的形象与声誉,甚至直接关涉佛教的根本与命脉,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对于佛教法师来讲,有必要强调以戒为师、以德为先。有必要倡导深入经藏、注重修持、淡泊名利、戒骄戒躁。对于寺庙和团体来说,要大力弘扬正气,相互团结,彼此尊重,树立良好的道风、寺风和会风。要立足正信,弘扬正法,加强对戒律的研究整理,正本清源,因时因地进行符合实际情况的调适,既要符合传统精神,又要适应现代需要。濉溪县佛教协会和佛教道场要严把出家受戒关,经常性地开展道风教育和培训,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扭转市场经济环境下佛事活动的商业化倾向,不断纯洁僧伽队伍。
第四,要更加重视制度建设。佛教是最重视制度建设的宗教之一,既有佛制戒律,又有祖制清规。佛教历经两千多年而不坠,佛教制度无疑起了重要的维系作用。今天,面对社会的深刻变化以及由此带来的影响,佛教更加需要以制度为本,依教奉行,依章办事,同时契理契机,与时俱进。濉溪县佛教协会要依据佛制戒律和祖制清规、依据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依据《濉溪县佛教协会章程》,针对当前教内实际情况,加强教制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活动和行为,并率先垂范,带头遵循。要加强佛教教职人员队伍的管理,按照国家宗教局《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以及中国佛教协会制定的三大语系佛教教职人员认定办法,开展全县佛教教职人员的认定和备案工作。按照国家宗教局《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规范寺庙道场、财务管理,并以此为切入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寺庙、道场规范化管理。深入开展和谐寺院创建活动,努力把寺庙建设成为环境幽雅、清净庄严、和合共住的道场。加强佛教团体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做到有章可循、依章办事,理顺关系,加强团结,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真正发挥联系党和政府与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第五,要更加重视发挥作用。要努力阐释和弘扬佛教教义、佛教伦理和佛教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和健康文明的内容,倡导和谐宗教理念,坚持人间佛教的发展方向,教育引导广大信众投身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在生产、生活中实践信仰。发扬佛教服务社会、造福人群的优良传统,秉承和谐理念和慈悲精神,探索服务社会的方式和途径,取之十方用于十方,节俭办教,参与社会救助,兴办公益慈善事业。深入推进周边地区佛教界的联谊与合作,为实践和谐社会做贡献。各位代表,党和政府将坚定不移地贯彻宗教政策,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也将一如既往地支持爱国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希望濉溪县佛教协会第一届理事会以此次代表会议为起点,提策正念,振奋精神,团结一致,开拓进取,谋长远之策,行固本之举,引领我县佛教事业健康发展,团结佛教界人士和广大信众为促进我县科学发展、社会和谐,为振兴濉溪经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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